此前,直播绵阳报道了城区部分电影院不再提供免费3D眼镜,观看3D电影时市民还需额外付费购买的新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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涪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,该行为系影院转嫁自身义务,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影院可以提供免费和收费两种规格的3D眼镜,由消费者自行选择是否需要购买3D眼镜,不可强制消费。
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,务必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,一家拒不改正的电影院被立案调查。
2月2日,绵阳市电影协会发布了关于影院3D眼镜售卖与免费提供的行业意见,要求各地影院做到:
3D影票售卖应包含免费提供3D眼镜的服务,并做好眼镜的消毒工作;
如顾客自愿在影院购买3D眼镜,影院需提供款式丰富、品质更佳的3D眼镜,由消费者自行选择购买,但不得强制销售。
现在情况如何?2月10日,直播绵阳记者走访了城区部分影院。
在高新区金逸影城,工作人员介绍说,“顾客可以自带3D眼镜观影,也可以用我们发的免费3D眼镜观影。”
在中环悦影绘影城,在电影院入口和大厅显著位置已经张贴起提醒:建议自备3D眼镜,一次购买,多次使用,并标明3D眼镜的价格。同时,在提醒中还特别加粗标红“影院也提供免费已消毒的3D眼镜”。
在涪城万达影院,入口处就张贴有“为了您的健康建议购买3D眼镜,若有疑问咨询工作人员即可”的提示。
工作人员则解释说,仅仅是建议购买,不强制性消费,在影厅的入口处找工作人员就会发放免费的3D眼镜。
在博纳影城凯德广场店,也建议自备私人3D眼镜,并提供全新3D眼镜售卖服务。同时,也提供免费提供循环共用3D眼镜,需要缴纳押金,在观影结束后退还。
新闻多一点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:“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,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、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”“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,其内容无效。”
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,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
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,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,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。
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,转嫁给消费者,加重消费者负担,违背公平诚信,属于典型的“不平等格式条款”。
绵阳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
记者:王海波
责编:王跃璇
标签: 市场监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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