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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7日,江西石城县。一辆摩托车沿356国道行驶至屏山镇一路口时,与一辆左转弯的货车发生碰撞。惯性作用下,摩托车驾驶人向前冲出,一头撞上货车车厢,随后重摔在地。幸运的是其佩戴了安全头盔,仅造成身体轻微擦伤,头部丝毫无碍。
交警调查后认定,货车转弯未让直行负主责,摩托车超速行驶负次责。
交警提醒:在涉及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的交通事故中,骑乘人员头部是最易受伤的部位之一,而造成骑乘人员死亡的事故中,颅脑损伤是最重要的死亡原因。而规范佩戴安全头盔,可以在发生意外时保护头部,最大程度降低死亡几率!
来源:公安部交通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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